关于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  发布日期:2022-02-28  分享到:

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办发〔2022〕2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群众信访问题

梧州市不锈钢园区废气排放量大,整个园区灰蒙蒙,废水排入河流且存在超标行为,下游是梧州市水厂,受很大影响;废渣多,夜晚偷排,红岭臭气熏天(受理编号:X2GX202105090092)。

二、整改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园区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业废物规范化管理标准,对工业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环节全流程跟踪。

2.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对其产生的数据进行监督,避免出现超标排放的情况发生。继续优化工艺,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3.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前期核查,依法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处置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5月11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技术人员对园区雨水排放口处的雨水进行采样检测,结果如下:氨氮浓度为4.71mg/L,COD浓度为23mg/L,总氮浓度为15.4mg/L,数据均符合国家标准。由于污水处理厂目前处于间歇性排水,无法取得排水水样数据。经查在线监控系统数据,其5月1 -14日出水水质平均数据如下:氨氮浓度为0.23mg/L,COD浓度为31.79mg/L,总氮浓度为11.06mg/L,数据均符合国家标准。

下一步,园区管委会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一是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园区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业废物规范化管理标准,对工业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环节全流程跟踪。二是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前期核查,依法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处置行为。

综述,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公示时间

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8日。

如对此公示情况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来信、来访和来电反映。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4-3825161,地址:梧州市长洲区长钢路一号,邮编:543000,电子邮箱:wzbxgyq@163.com。



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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